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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艾副厅长在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7年3月23日)
以人为本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
努力开创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张艾副厅长
(2007年3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为主题,在总结去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技校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各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报安排今年的工作和任务。
下面,我着重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6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各技工学校的努力下,以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加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力度,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面,圆满完成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技工学校综合管理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绩
1.“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完成
2004年,按照全省人才工作和劳动保障部“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总体要求,我们制定实施了《云南省“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各州市和各行业也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分解落实了各项培养任务。经过大家的辛勤努力,到2006年底,全省圆满完成了“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据统计,2004年到2006年三年内,全省共新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10.2万人,其中技师1.07万人,高级技师196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为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建设。一是抓好中办发1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下发后,我们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5〕68号)的贯彻落实,在完成基层调研、专题汇报、征求意见等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报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07〕4号)。该文件的出台,将对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起到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按照劳动保障部启动“5+1”行动计划、新技师培养计划和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学习、贯彻和对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政策培训班和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三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云劳社〔2006〕17号),就完善企业、院校和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四是加强与工会、人事、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已出台的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与省总工会、团省委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学习全国十大技能楷模的通知,全面做好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与上一年度相比较,全省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政策实施效果初步体现,全社会关心、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3.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取得新成绩
根据我省经济发展需要,本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我们选择了数控设备操作、电力、交通运输等需求迫切的行业和工种作为优先启动项目,大力推动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过专家评估,2006年新增了临沧技工学校、云南铜业高级技校两个“云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目前,我省已拥有3个国家级、9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3所国家级试点职业院校,成为我省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骨干力量。同时,我们积极发挥综合职能作用,引导已建立的高技能人才基地进一步加快发展。随着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的实施,全省各类高技能人才基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培训人数也有较大增长。
4.高技能人才选拔奖励机制有了重大突破
为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好、使用好、留得住”,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我们在创新高技能人才选拔奖励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6年2月,省政府召开了首届“云南省兴滇技能人才”表彰大会,李新华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就做好新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隆重表彰了为我省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10名兴滇技能人才、80名兴滇技术能手、10家高技能人才培育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工作者。经过层层推荐,7月份,在省委、省政府首届“兴滇人才奖”评选活动中,耿家盛同志作为高技能人才代表,荣获了“兴滇人才”荣誉称号和30万元大奖,曹建成同志获得了5万元提名奖。同期,经过自下而上的推荐选拔,杨思德等3名同志被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交通高级技校荣获“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许世荣等3名高技能人才获得了2006年度8000元的省政府特殊津贴。我们与省经济技术创新办、工会等部门共同组织化工、铁路、钢铁、饮食等行业举办高技能人才培训班。这些创新性成绩的取得,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充分调动和激发了我省广大职工尊重人才、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和热情。
5.技师社会化考评得到稳步推行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技师社会化考评已经成为当前我省高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目前,我省已在机械加工、机电设备制造、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等17个通用工种,以及铁路、冶金等80多个行业特有工种中全面开展了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大批尖端技能人才的同时,探索出了一条有云南特色的技师培训和考评方式。2004年至2006年,全省已有6900人通过社会化考评取得了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合格率为78%,同时,还有180多名优秀高技能人才通过严格的社会化考评取得了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1.全省技校招生人数再创新高
通过调整技校招生指导计划,促使部分专业设置相对集中、趋于合理,促进技校资源的优化配置。2006年,在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技工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技校实际招生人数突破两万人,达到20618人,比2005年增长了12%,超额完成了厅下达招生12000人的考核任务,实现了“十一五”的开门红。2006年技校招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校有6所,超过500人的学校有9所,校均招生624人。高级技校和国家重点学校招生比率和新生质量明显提高,初步体现出市场对优质资源的配置效应。同期,完成了32名技校毕业生参加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的单独招生报名和统一考试工作,共有10名学生被录取。2006年,全省技校共有8390名学生毕业,据年底统计,有7984名毕业生实现就业,当期就业率达95.2%,远远高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这充分说明,随着新型工业化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用人单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旺盛,而合格的技能型人才缺乏,这为全省技工学校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2.技校改革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2006年,云南省综合技校异地建设在省、厅领导重视关心下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完成选址和省发改委核准立项等前期工作;楚雄高级技校易地建设工程已经启动。省政府对成立曲靖职教园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在省发改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综合技校等3所技校被列入中等职业教育国债资金项目,争取到资金600万元。协调省教育厅为2863名技工学校学生争取到228.7万元的贫困学生助学金。在创新办学模式方面,与用人单位的校企合作制度,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内容上都有了深层次的发展。从招生、培养、实训、就业,直至在职职工培训的“定单”模式,逐步在各技工学校得到推广和应用。在发挥技校综合培训功能方面,各技工学校在办好长线专业的同时,充分发挥技工学校综合培训基地的功能,积极面向社会做好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尤其是省综合技校、省交通高级技校、楚雄州高级技校、铜业高级技校等学校通过自身努力,已经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培训品牌,并承担了大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总体上看,全省技工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3.技工学校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2006年,通过逐级申报和评估,楚雄州技校晋升为高级技工学校,省综合技校、临沧技校分别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技校。经过几年的深化改革、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全省初步构建起了以6所高级技校、6所国家级重点技校和10所省级重点技校为骨干的技工教育体系。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完成了技校教师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开展了技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分别有71名、34名技工学校教师取得了高级和中级职称。到2006年底,我省各类技校有教师2099名,其中高级讲师395名、高级实习指导教师67名、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862名,分别占教师总数的18.8%、3.2%和41.1%,“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增加到661名。
(三)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迈入新台阶
1.职业技能培训秩序进一步规范
围绕构建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目标,我们继续开展了对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通过完善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制度、推行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和加强违法行为举报监察等手段,使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秩序得到有效维护。2006年,全省共新增49家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总数达423家,全年共培训各类劳动者25.3万人,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初计划。
2.职业技能鉴定人数稳步增长
2006年,全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为20.8万人,鉴定合格取得资格证17.7万人,超额完成全年发证17万人的工作计划。其中,计算机高新信息技术考试人数突破了5万人,参考人数居全国第3名,受到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表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也被评为“优秀鉴定中心”。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报考人数达到1.5万人,创历年报考人数最多。成功运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统考远程监控平台,对昆明曲靖等地考场进行了远程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了鉴定质量管理水平。
3.职业技能鉴定模式不断创新
在实现鉴定人数稳步增长的同时,职业技能鉴定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年内,首次启动了茶艺师、美容师等4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经过精心准备,省市两级鉴定中心圆满完成了两期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全省共有1759人参加鉴定,共有1351人成绩合格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合格率为76.8%。推行全省统一鉴定,既是对职业鉴定模式新的探索,也是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的有效手段。在全国统考中,我们首次使用智能化考试平台,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试验性考试,实现考试管理智能化和阅卷评分标准化。同时,进一步创新考试模式,对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等4个职业论文答辩改为案例分析,提高了考试的质量和效果。
4.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6年,全省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鉴定管理规程,在总结昆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同时,充分发挥考评员数据库功能,进一步完善考评员的使用与管理。年初,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所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全省173家鉴定所进行了年检工作,共撤销鉴定所4家,提出整改要求3家。10月份,按照劳动保障部有关要求,在全省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和评估,98%以上的鉴定机构及管理部门评估成绩达到优良以上。对鉴定质量管理取得突出成绩的18个优秀鉴定所和31名优秀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5.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考评员申报、培训、考核程序,建立了全省考评员数据库信息查询系统。目前,全省考评员人数已达3947人,管理人员600多人。二是实现了“28-365365体育在线网站”与云南劳动保障网的对接工作,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搭建一个信息交流、信息查询平台,提高了内部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三是积极推进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全省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从原来的电话声讯查询,已扩展到多个政府网站的实时查询,对打击假冒证书、维护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起到了突出作用。
(四)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秀成绩
全年共组织完成了全国青年技能大赛等5项国家级一类竞赛云南赛区的选拔工作,我省荣获优秀组织奖3 个,其中电子商务大赛我省选手再获一金两银。我们会同省总工会和部分行业协会,积极推动十余个行业和州市举办了50余个工种的技术竞赛,全省参赛人数达38万人,有2100多名成绩优秀者破格晋升高一级别的职业资格。通过大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在全社会营造了爱岗敬业、重视职业技能的良好氛围,扩大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知名度,提高了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平稳运行
继续组织开展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经过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积极努力,在人事等多个部门的大力协作下, 2006年全省共评审合格19460人,其中技师1912人。
回顾2006年工作,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这里,我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各级劳动保障局、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部门、各技工学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向社会各界一直关心和支持我们各项工作的领导、专家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工作机制不健全,人才培养能力薄弱,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率仍然很低,人才匮乏的局面仍未改变。面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技工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仍相对滞后,规模小、层次低、布局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从根本上约束着学校的发展,技校从整体发展来看仍未摆脱生存危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鉴定所发展参差不齐,部分培训、鉴定机构工作质量下滑,虚假宣传、违规开展异地培训鉴定等现象时有发生等。总的来说,我省职业培训鉴定工作距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面对当前日益突出的深层次问题,更要求我们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迎难而上的精神风貌去攻坚克难,开创培训鉴定工作新局面。
二、把握形势,转变作风,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技校工作,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推进人才强国战略为目标,紧密结合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需要,积极推进技工学校改革,加快发展职业培训网络,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积极推进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一)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引领职业培训、鉴定和技校工作改革发展
职业培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扩大就业必须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二者要以劳动力市场为根本,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市场就业的要求、市场就业的信息、市场就业的政策贯穿到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去,发挥劳动力市场在市场化教育培训中的基础作用。要坚持职业培训为劳动者就业服务,为企业提升竞争力服务的方向,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满足劳动者职业生涯学习提高的特点,加快形成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紧贴市场、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新格局。要动员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标,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主线,以培训鉴定为手段,提高全体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使职业培训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新贡献。
(二)强化学习意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当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在不断变化,所肩负的任务愈发繁重,如何满足劳动者对提高技能,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的要求,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把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九大目标之一,明确提出了“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的要求。这是实现充分就业的根本性举措,因为加强培训是实现就业的必由之路,劳动者一旦达到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的境界,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就能实现。六中全会的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期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注入了更加强大的动力。全省职业培训鉴定战线上的同志们,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把握党和政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使我们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满足劳动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充分就业的愿望。要紧紧把握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发展机遇,以人为本,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技工学校的长期规划,实现技工教育与其他职业教育的同步发展。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维护好职业培训鉴定秩序,为高校毕业生等城镇新生劳动力、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各项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此推动数量就业向素质教育、技能就业的转变。
(三)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2007年,是继续深化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之年。年内,将召开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推进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向前发展。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窗口单位,我们各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直接面对的是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从事的各项工作都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这更要求我们要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要本着有利于培训鉴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标准,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领域,尤其是促进社会力量和民办培训学校、鉴定机构的发展,以实际行动树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部门的新形象。要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今年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作为重要任务。政府系统的腐败行为,集中发生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政府采购行为等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职业培训和鉴定机构的审批也不例外。各地要按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公开,实行阳光审批,要完善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最近物价部门向我厅反馈了物价检查的结果,反映出培训鉴定超标准收费的问题。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技校招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收费标准和财经制度,严禁以各种借口乱收费和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杜绝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三、明确目标,知难而上,努力完成2007年度各项工作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的总体工作部署,我们2007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加快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扩大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全面推进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体系建设。今年的工作要点已经印发,总体可以用八个字概括,要着重抓好“三项落实、三个突破”。“三项落实”一是抓好中办发15号和云办发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二是抓好职业培训鉴定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三是抓好技工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项目的落实;“三个突破”一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要有突破、二是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要有突破、三是技工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建立要有突破。
(一)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
1.抓好中办发15号、云办发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200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我们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5〕68号)的贯彻落实,在总结“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百万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等工作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报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07〕4号)。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重点在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抓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受到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肯定。最近,部分地区和行业相继出台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如红河州率先建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资金,推出对高级技师给予5000元人才津贴等激励措施;昆钢集团大力抓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次推荐200多名优秀技能人才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等。各地和各行业也要在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中办发15号文件和《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结合自身实际,尽早推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面促进当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认真实施“415”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在圆满完成“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基础上,我们继续推出了“415”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即从2007年到2010年,用四年时间新培养15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2万名,高级技师1000名。到“十一五”末,力争使我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接近全国25%的平均水平。2007年的工作目标是培养高技能人才4.1万名,其中技师4000名。各州市和各行业要在认真总结前3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发挥高端人才带动效应,确保全省4年新增15万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加强对各地、各行业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并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评估。要通过推行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开展技能竞赛、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等手段,为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条件,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促进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尤其是技师数量的大幅增长。
3.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贯彻“党管人才”要求,逐步建立由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参加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基础建设。从2007年,要力争每年新建立2个以上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10年,使全省培训基地总数达到20家以上。目前,在推进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培训工作改革发展过程中,部分中心城市已初步具备建立公共实训基地的能力。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近期,劳动保障部也将认定一批示范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此,昆明、玉溪、曲靖等中心城市要抓好建设1至2家公共实训基地的可行性研究,明确基地功能,有效整合资源,提出具体工作目标。要突出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的核心功能,技能实训项目以企业和培训机构无力开展的高新技能项目为主,技能鉴定服务侧重高端和新兴职业。同时,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师资培训,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特点。要积极争取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从高技能人才专项工作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企业职工教育统筹经费以及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中筹措建设资金。
4.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度
3月9日,劳动保障部刚刚组织召开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视频会,张小建副部长在总结交流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加快人才培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下一步深入做好校企合作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把抓好校企合作培养人才,作为大规模、快速度、高水平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提高认识,做好政府、院校、企业三方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加大力度,抓好典型,务求实效。有条件的州市要抓紧成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协调机构,指导合作学校与企业实现人才培养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技工学校要牢固树立校企合作办学理念,采取最能满足企业需要和发挥学校优势的合作方式,形成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工作机制。行业和企业要鼓励和指导骨干企业与技工学校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5.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今年,在完善技师社会化考评各项政策和技术基础的同时,选择1-2家国有大型企业开展职工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突出实际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促进部分企业培训中心建立技师考评技术平台,打造一支能够满足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和考评的高级师资和考评员队伍,全年力争通过社会化考评新增技师3000名和高级技师150名。进一步推行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方式,在企业特有工种、关键岗位中设立首席技师、首席操作师、工种带头人、专家型技能人才等高级职位。要充分发挥关键技能人才的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积极开展“名师带徒”、“拜师学技”等活动,使各工种高技能人才的高招、绝技和工作经验得到推广应用。要通过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带动企业在职培训,促进企业在职人员技能提高与核心能力提升,形成人力资源开发和科学利用的新机制。
(二)稳步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
随着我省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为目的的技工学校教育体制改革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技校招生在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2007年,全省所技校力争招生总数达到12000名。
1.加快技工教育改革发展进度
要继续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职能,多方争取资金,加快省综合技校、楚雄高级技校、临沧技校、大理技校、文山技校等异地新建项目的建设进程。技工学校是职业教育的主要阵地,其主要目的就是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专业技能人才。技工教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最终能否站稳脚跟,并实现发展壮大,关键体现在企业对毕业生整体素质的认可上,体现在学校对社会各项服务功能的发挥上。当前技工学校改革已进入了关键时期,只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大做强技工教育规模,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职业培训集团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省技工学校发展的被动局面。技工学校要坚决按照“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要求,在做好长期规划的基础上,抓好技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综合调整,指导各高级技校抓好高级工特别是预备技师培养体系建设。争取用4年的时间,到2010年,基本形成一个顺应时代发展、符合市场要求的新型技工教育体系。
2.继续做好技校招生管理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机遇期,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劳社办〔2007〕28号)要求,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和录取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促进就业和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各项政策,宣传技工学校以就业为导向的鲜明特色和优势,宣传优秀技校毕业生等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要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学制以三年制为主”的要求,坚决以“质量求生存,效益求发展”为导向,打造品牌学校和精品专业。随着我省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的优化,职业培训的“品牌”竞争趋势将会逐渐加剧。面对目前招生总数连创新高的大好形势,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只有办学实力强、教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学校才会得到市场一致和长久的认可,而且还可以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较大扶持。技工学校一定要认清这种形势,在挖掘潜力,适当扩招的同时,更加注重教学质量的提高。当前,尤其要注意纠正部分学校出现的过度扩招、缩短学制,重视招生、忽视就业,只求毕业上岗、不顾就业质量的短视行为。只有贴近市场定方向,面向市场树品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3.突出技工教育“特色能力”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校企合作是培养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也是技工教育的生命力所在。要在继续加强招生就业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行从招生、培养、实训到就业的一条龙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要建立有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的学校专业咨询委员会,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合作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校企合作工作。国重以上技工学校高级工的培养必须全面落实校企合作制度。各高级技校还要在开展一体化教学、开发一体化教材、培养一体化师资和预备技师培养方面取得具体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发扬技工学校的优良传统,努力加强“双师型”后备教师培养,建立青年教师到企业等基层单位锻炼制度。强校先强师,只有建设一支具备高学历、高技能,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掌握职业教育理论的教师队伍,我们才能真正培养出高水平的技能人才,也才能在职业教育领域站稳脚跟、亮出旗帜。三是要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牢记前几年技工教育大起大落的教训,克服浮躁情绪,专心致志练好“内功”,通过提升教学质量来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技工学校教学质量抽查竞赛活动,随机抽取各专业学生参加竞赛。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能较为真实地反映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总体状况,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具有十分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
1.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扩面工作
根据“十一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规划,2007年,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人数要力争达到19.8万人次,全年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8.6万人次,通过鉴定取证人数达到17.1万人,同比上年增长8%。为此,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两大群体的培训鉴定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云劳社〔2006〕17号)和《关于在我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05〕16号)要求,力争使80%以上的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35号)要求,配合 “春风行动”的开展,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的设置上,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重点地区给予倾斜。三是组织好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各地要把开展统一鉴定作为提高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权威的重要手段,逐步形成制度,为其他日常鉴定工作发挥示范效应。在积极做好宣传、加强考点管理、完善考务程序的基础上,力争鉴定人数实现稳步增长。要进一步做好统一鉴定的试卷安全管理和质量督导工作,杜绝泄密和违反考试管理规程事件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应地制宜地开展本区域的统一鉴定工作。四是做好计算机高新信息技术考试和新职业培训鉴定。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展高新技术新模块的培训鉴定试点。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稳妥、规范地开展新职业培训鉴定工作。
2.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
当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低、乱、差等质量问题,已经对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中这重,切实做到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鉴定考评行为,下大力加强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劳动保障部门在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要求,搞好鉴定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职责。要巩固近几年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在质量管理方面继续采取有效办法和过硬措施,进一步强化“质量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生命线”的意识。一是改进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鉴定所年审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量化评估标准,逐步实现培训鉴定机构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今后按劳动保障部要求,凡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不得参加优秀培训站和鉴定所的评选。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在劳动力市场、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公示栏上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查处扰乱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和督导员队伍,加大对日常鉴定工作的巡查和督导力度,以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稳步提升。四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和考评员队伍建设。通过改进和完善考评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考评员素质,使之成为维护职业资格证书质量的坚实保障。五是推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务软件,建立履盖全省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的工作网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运营和管理水平。力争用两年时间,使70%以上的鉴定机构全面启用职业技能考务管理软件,实现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的办公自动化。
(四)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
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优化培训机构,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稳步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做好调整评审条件等各项政策前期调研工作。加大与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分解落实名额指标,抓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培训、考评和资格评定工作。
同志们,职业培训鉴定和技校工作是劳动保障事业中大有作为的新的增长点,随着我省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事业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这既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极好机遇和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也是对我们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更严峻的挑战。全省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战线的同志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的精神,大力推进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事业的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