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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第六届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的通知

 

关于推荐选拔第六届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组织部,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各州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畜牧)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04〕27号)及《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05年起,每两年一届我省共选拔表彰了五届、500名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出的农村拔尖乡土人才扎根基层,选拔出的拔尖农村实用人才扎根基层,甘愿奉献,服务“三农”,为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干事创业,建设美丽家园,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第六届100名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表彰奖励工作。现将有关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我省农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技实体、各类民办服务等机构人员;从事种植、养殖、建筑、农机、加工、手工业等土专家、田秀才、种植养殖能手以及在农村从事文化、艺术、医疗卫生、餐饮、旅游、营销等活动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取得突出成绩的致富带头人;在某一领域和民间手技艺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二、推荐方式和名额

    本届选拔表彰奖励100名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采取差额评选方式,原则上每县推荐一名人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是:昆明:12人; 昭通:11人; 曲靖:9人;玉溪:9人;保山:5人;楚雄:10人; 红河:13人;文山:8人; 普洱市:10人; 西双版纳:3人;大理:12人; 德宏:5人; 怒江:4人;迪庆:3人; 临沧:8人;丽江:5人;滇中产业新区:3人

   三、选拔条件和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乡土人才,可推荐选拔:

(一)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示范带动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经济、科技活动中有创新或发明创造,其成果被县以上有关部门鉴定认可,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三)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家庭农场,安置农村富裕劳动力及农民工转移做出较大贡献、年缴国家税收10万元以上的。

(四)以“师带徒”等方式传授传统工艺,为发扬民间技艺、培育民间艺人队伍、发展民族经济成效显著的。

(五)做出其它突出贡献的。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云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选拔:

    (一)按照选拔条件,实行自下而上进行推荐、筛选。先由乡镇政府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技术水平、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撰写事迹材料并填写《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审批表》(附后),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部门。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对乡镇推荐的人选进行审议,对符合评选范围对象和推荐条件的人选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部门。

(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对县(市、区)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审核,严格按照省下达的选拔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相关县、乡、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于2015年1030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和《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审批表》各一式5份及电子版《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审批表》事迹材料一份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选出100名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云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要求

1、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农业、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共同做好选拔推荐任务。省相关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州、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拔尖农村乡土人才。为进一步交流各地经验,请各州(市)上报两篇拔尖农村乡土人才选拔、管理、使用中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材料(上报交流材料可以是州、市、县、乡任意一级工作情况),于2015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党政网及新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大力宣扬拔尖农村乡土人才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拔尖农村乡土人才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出行行出状元、人人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张河生

联系电话:0871-67195672

电子信箱:2085647508@qq.com

 

附件1.doc 附件1: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审批表


附件2.xls 附件2:推荐拔尖农村乡土人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