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网站设计项目技术文件
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网站设计项目技术文件
一、考核内容
本次竞赛以世界技能竞赛 Web Design 项目为标准,考核参赛选手对网站设计涉及的各类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利用各种专业软件,结合自己的创意能力,设计并制作出能兼容各种标准浏览器的网站作品的能力。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
(一)理论知识部分(占总成绩30%)
1.考试时间: 120分钟
2.考试范围:
(1)HTTP协议基础知识;
(2)HTML文档结构、文档对象模型基础知识;
(3)CSS基础知识;
(4)JavaScript语言基础知识和JQuery框架基础知识;
(5)Web服务器(Apache)配置与管理基础知识;
(6)关系数据库基础知识;
(7)PHP语言基础知识;
(8)网络安全常识(证书机制)。
3.题型及配分
序号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备注 |
1 |
填空 |
—— |
每空1分共20分 |
共20空 |
2 |
单项选择题 |
20 |
每题1分共20分 |
|
3 |
多项选择题 |
20 |
每题1分共20分 |
|
4 |
术语解释 |
5 |
每题3分共15分 |
|
5 |
简答题 |
3 |
每题5分共15分 |
|
6 |
论述题 |
1 |
10分 |
|
合计 |
100分 |
|
(二)实际操作部分(占总成绩70%)
1.考试时间: 360分钟
2.考试范围:
(1)网站总体规划
规划网站原型
利用PhotoShop对网页的总体界面进行规划和设计
(2)动画和视频
设计和制作网页动画
在网页中嵌入动画、音频和视频
修改和优化各种网页动画
(3)图片设计
色彩创意
使用图形处理软件创建、编辑、合成图像
优化图片
对网站页面设计进行切片,形成HTML文档(DIV+CSS)
(4)服务器端编程:PHP+MySQL
PHP编程
设计和创建数据库
创建和修改服务器端程序(如CMS,网页数据库等)
(5)客户端编程:利用开源库和开源框架
JavaScript编程
利用开源库和开源框架创建客户端应用
(6)Web前端
使用最新技术制作符合行业标准的网站
使用XML、XHTML等设计网站
使用CSS或其他文件修改整个网站的主题
优化网页,至少兼容两种标准浏览器
使网页适用于不同屏幕分辨率
创建兼容W
3.配分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1 |
网站总体规划 |
25 |
2 |
动画和视频 |
10 |
3 |
图片设计 |
10 |
4 |
服务器端编程 |
25 |
5 |
客户端编程 |
10 |
6 |
WEB前端 |
20 |
合计 |
100 |
二、竞赛命题及裁判
(一)竞赛命题
由大赛专家组负责命题。
(二)裁判
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信息技术类教师或有经验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专家担任裁判,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成绩评定
竞赛成绩由裁判组统一评定。
四、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与竞赛项目相适应的实训场地。
办公场地:考务办公室1间。
选手准备、休息、进餐场地:教室2间。
(二)竞赛硬件设备及软件环境
(1)硬件
CPU 双核1.8 GHz以上,内存2GB 以上,硬盘100GB以上, 256MB以上显卡, 17寸以上液晶显示器。
(2)软件环境(软件版本可能升级)
*为保证竞赛公正,本环境无互联网连接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中文版)
Internet Explorer 8.0(中文版)
Mozilla Firefox 11(中文版)
Adobe Fireworks CS3(中文版)
Adobe Photoshop CS3(中文版)
Adobe Dreamweaver CS3(中文版)
Adobe Reader X
CorelDRAW X3(中文版)
Notepad ++
EditPlus 3.0
VLC 2 (中文版)
WinRAR 4.11(中文版)
XAMPP 1.8 及以上
Apache
PH
MySQL
XDebug
XDC 1.5
phpMyAdmin
SQLBuddy
webGrind 1.0
jQuery
PHP Manual(中文版)
jQuery API Reference
JavaScript Reference
五、竞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竞赛规则
1.赛前1小时,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签,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选手根据抽签号现场查询竞赛工位。
2.赛前20分钟,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参赛证进入与抽签号对应的工位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检查。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外,不得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及其它包含存储器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5.中午12:00~12:25为午餐时间,12:25~13:55为互联网查阅时间,13:00继续比赛。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否则按作弊处理。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8.选手提交作业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裁判员到工位处确认。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竞赛结束前10分钟,现场裁判提醒选手注意时间。随后,由参赛选手进行工位的清理工作。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10.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施工规程进行操作,如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将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各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人员和竞赛观摩人员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赛地提供的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实验材料,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有序地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或仲裁组)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他
1.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